导语:中央力挺民企,环保风会平息吗?事实上并非如此。政府正加大对一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企业的监管力度,甚至还有土地、环保、工商、质监部门相继登门刷存在感。在当前行业产能过剩严重,中小包装印刷企业无法满足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面对管天管地管空气的环保部门更是疲于应付,其命运十分堪忧。
近期,又有多家中小包装厂因环保不达标而被环保处罚罚款,并责令停产:
广州广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经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执法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广州广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在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金盘村军区政治部农副业基地自编2号建成一个包装制品生产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十八、47塑料制品制造),于2009年在现址建成投产。该项目主要设备有造粒机2台、吹膜机9台、切袋机8台、空压机1台,投资额约100万元,主要工艺为造粒—混料—吹膜—分切—成品,生产过程中有废气、噪声产生,废气经UV光解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噪声直接排放。当事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因该公司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施行版)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施行版)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停止包装制品生产项目生产和罚款肆万元整的处罚。
广州企诚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5日,经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执法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广州企诚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西成村西成工业区同富路5号建成一个化妆品包材真空镀膜项目,于2017年11月在现址建成投产。该项目占地面积约700平方米,主要设备有自动喷涂线2条、真空镀膜机1台、包装线1条、空压机1台,投资额120万元,当事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
当事人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广州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其作出罚款叁万陆仟元整的处罚。
广州市白云区良田吉祥包装厂
2018年3月19日,经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执法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广州市白云区良田吉祥包装厂在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良沙路自编717号之一建成一个垫压棉生产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十八、47塑料制品制造),于2008年6月在现址建成投产。该项目占地面积约2300平方米,该项目主要设备有开料锯3台、激光雕刻机1台、封边机4台、台钻2台、冷压机1台,投资额约600万元,主要生产工艺为切断—开花—梳理—针织—坯布—成型—裁切—成品,当事人在生产过程中有粉尘、废气、噪声产生,均未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处理直接排放。当事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施行版)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广州市环保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施行版)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其作出停止垫压棉生产项目生产和罚款肆万元整的处罚。
经历了为了出货,凌晨开工的大风大浪,却终究没有逃过无所不查的环保的狂风暴雨。环保部门的一纸令下,所有的辛苦付出终将付之东水,着实可惜!但是面对严厉环保的规定,没达标而受处罚也是无可厚非。
但是,纵使环保规定再严厉,仍有人再顶风作案,挑战环保的权威。令人吃惊的是,督查组3个月巡查上百次却对此视而不见!竟然这么牛逼?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四川一纸厂偷排,督查组3个月巡查上百次视而不见
近日,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了对观塘镇安琪纸厂关停工作中6名党员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的问责情况,这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案例,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2016年9月,一封反映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安琪纸厂违规向芦溪河排污,严重影响沿河村民生产生活的举报信,直接寄到了当时的环境保护部。鉴于此事的严重性,有关部门成立督查组,专门就安琪纸厂违法排污一事开展专项督查。经查,前锋区安琪纸厂污水处理设备老化,废弃纸浆直接排泄至芦溪河中,造成河水严重污染。
在接到上级交办的问题后,当年9月23日,前锋区委领导在常委会上两次批示要求及时处置,区政府也立即牵头制定了关于依法关闭安琪纸厂的工作方案,要求区经信局负责停止供给该企业生产用水、用电;区环保局负责征缴排污费,对企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实施处罚,督促企业关闭执行到位。观塘镇负责落实专人对该企业依法关闭工作进行实时监管。
但是,政令到了相关责任单位后,具体实施却大打折扣。
9月27日,区经信局分管副局长吴旭东发现该企业部分用电与70余户村民用电在一起,必须逐户改造电网才能彻底断电。因嫌麻烦,吴旭东侥幸心理作祟,并未严格督促该企业落实断电措施,对断水工作也没有过问,后来也未对此事跟踪了解。
10月30日,区环保局局长黄世勇认为安琪纸厂已经关闭,并未到现场核实。11月15日,区环保局在上报情况前,安排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队长邓华生到现场核查企业关闭执行情况。邓华生见安琪纸厂紧闭厂门,在厂外拍了几张厂门紧闭的照片作为停产的证据草草了事。
观塘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分管副镇长辛大飞牵头,镇安全生产办主任雷波等具体负责对该企业进行实时监管,镇安办每月开展两次巡查,并安排安琪纸厂所在的驴燕村和京东村村干部负责日常监管。但是,辛大飞、雷波等人在多次巡查中看到该厂大门紧闭就未进厂区检查,实际上该企业一直在使用土灶偷偷地生产着。
驴燕村和京东村村干部虽拟定了工作方案,规定村干部每日轮值,但是平日里都是在签到表上造假签到,并没有到实地查看。而且,在11月初,京东村党支部书记杜长林就听群众给他反映过安琪纸厂恢复生产的事情,但杜长林心想自己只是村干部,对企业的老板自己管不住也管不着,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未过问此事,也没有向镇上领导汇报。
就这样,时间一晃就到2016年12月23日,四川省环保厅执法总队再次到安琪纸厂核查时,发现本该于9月底依法关闭的造纸厂,仍有一条流水线在违法生产。
从9月23日到12月23日,3个月的时间里,从区部门到镇、再到村,大大小小10余名各级领导干部,上上下下百余次巡查,竟未发现违法生产的“蛛丝马迹”,沿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完全没有落地落实。